近几年物业管理中判决案例比较多,现梳理如下法院判决案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 案例
在小区内摔伤物业承担责任吗
二、 案例过程
张某到厂房上班,通往厂房承货电梯的台阶上走,因当天厂房二漏水,正好滴在台阶上,由于天气寒冷出现结冰。张某走上台阶滑倒摔伤。医院诊断为:左肩肱骨骨折伴肩关节脱位,引起疼痛及不能行走。
张某摔伤当天,该厂房的物业单位派人员前去探望。张某要求物业对此事承担责任,物业公司认为没有义务承担,双方各执已见,因次起诉至法院。
三、 案例分析
原告系公司员工,上下班应走人行通道,白天行走,也应看到台阶上有结冰,并应当预见到滑冰的危险性,故应对摔伤的行为负主要责任。
被告作为厂房的物业公司应对物业公共配套设施完好起保养维修的责任,在接到厂房漏水报修通知后,理应及时修理,但未提供及时安排修理,不能提供有效证据,发现结冰后未及时清除或积极的防范措施,故对原告滑倒致伤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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