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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实务案例分析讲解【十五】

近几年物业管理中判决案例比较多,现梳理如下法院判决案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管道漏水泡坏家具 棕榈泉置业公司被判赔3.8

中国法院网讯   房屋保修期届满后,因墙内冷水管道螺母外丝断裂致公寓被泡,业主赵小姐将开发商棕榈泉置业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各种损失57000余元。本网今天获悉,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棕榈泉公司对房屋附属设施的质量问题承担商品房瑕疵担保责任,业主赵小姐获赔38782元。

    20038月,赵小姐购买了棕榈泉1套精装修房屋,次年5月底,开发商交付了房屋。20068月,赵小姐以每月24000元的价格将房屋出租,房屋由罗小姐实际居住。去年611日下午3点左右,赵小姐接到罗小姐电话称物业公司通知她房屋漏水已渗到楼下,据罗小姐讲房屋内大量积水,鞋、地毯、家具全都泡在水里,赵小姐随即赶到现场。当天,物业对现场进行了抽水处理,并对漏水原因进行了检查,经确认是是主卧卫生间墙内的冷水管道螺母外丝断裂所致。当晚9时,现场基本处理完毕,但因维修必须凿墙,当晚,物业关闭了户内进水总阀门,并于次日进行了维修。因房内无水,罗小姐当晚入住棕榈泉公寓。赵小姐认为,墙内螺母在3年内就发生断裂,是房屋的质量问题,故诉至法院,向开发商索赔地板、柜子、墙面、灯具、地毯及住宿等各项损失57170元。

    庭审中,棕榈泉公司表示,依据《住宅质量保证书》,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期为2年,精装修住宅中设备保修期为1年。因此其承担的保修期最长为2年,事故发生距购房已超过2年,因此不再承担保修义务。同时,开发商表示,发生漏水后,该公司积极安排人手进行妥善处理,避免了损失的扩大,其不存在过错。

    经鉴定机构评估,确认因漏水造成的装修及物品损失价格为32162元。开发商认为上述价格过高,不予认可。

    法院经审理认为,《住宅质量保证书》是根据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由房地产开发商在房屋出售时,针对房屋质量向购买者做出承诺保证的书面文件。而其中规定的保修期,是指房地产开发商无条件按原貌及房屋质量标准,对房屋承担无偿维修、补修责任的期限,并非对商品房质量瑕疵担保责任的期限。开发商对其出售的商品房应保证在正常使用情况下适合居住使用,无不符合约定的质量问题。本案房屋处在正常使用中,房屋交付刚满3年,尚未超过金属制螺母的正常使用期限,螺母断裂属于房屋附属设施质量问题,开发商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最终,法院依法判令开发商棕榈泉置业有限公司在保修期后承担责任,赔偿赵小姐各项损失38782元。

    宣判后,双方均表示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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